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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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常德市辖县,国家商品粮基地。位于湖南西北部。东汉阳嘉三年(134)启用县命,寓汉王朝长久之意,汉寿作为政区名始于此。地处雪峰山脉向洞庭湖平原区过渡地带,地势南高北低。境内湖汊交织,土地肥沃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,年均温16.7℃,年均降水量1328.7毫米。319国道、长(沙)石(门)铁路、1851省道纵横县境,沅江、向阳河流贯县城两侧,经南县、岳阳入洞庭。工业以机械、纺织、造纸、化工、食品为重点,有汉旺车辆改装厂、棉纺厂等先进企业。农业主产稻谷、棉花、芦苇、油茶,副食品以生猪、湘莲、淡水鱼为多,尤以“中华鳖”人工养殖最为出名,有全国“鳖县”之称。地方文艺有渔鼓、三棒鼓等说唱曲艺。地方体育喜划龙舟。境内有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历代遗迹30余处。南宋农民起义领袖杨么,近代文学家易顺鼎,才女易瑜,无产阶级革命家帅孟奇,均为汉寿人。